起因是我寫信去市長信箱檢舉
政府單位回覆我的答案是屋主不開門
他們也沒辦法
屋主因為長期斷水斷電
所以都在屋頂取用水塔的水使用
還會將大小便往下沖
如今因為火災
屋主死亡
事情則告一段落
我想說的是
如果政府社會局公權力介入的話
是不是不需要搞到出人命呢?
案件主旨: |
長期令人困擾的鄰居 |
案件內容: |
自從搬到士林區福華路十幾年來,不分季節不分早晚隨時有後棟住戶從頂樓往防火巷直接大量的水往樓下沖,多次反映給里長也未獲得改善!前後棟的鄰居很多後陽台都漏水長壁癌等等,不堪其擾!請市長作主,還給我們一個安靜乾淨沒有登革熱疑慮的居住環境 |
受理機關: |
環保局、建築管理工程處 |
回覆機關: |
環保局 |
回覆日期: |
2014/10/30 |
發文字號: |
103.10.30北市環三士字第10337426100號 |
處理情形: |
親愛的市民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