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我寫信去市長信箱檢舉

政府單位回覆我的答案是屋主不開門

他們也沒辦法

屋主因為長期斷水斷電

所以都在屋頂取用水塔的水使用

還會將大小便往下沖

 

 

如今因為火災

屋主死亡

事情則告一段落

我想說的是

如果政府社會局公權力介入的話

是不是不需要搞到出人命呢?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長期令人困擾的鄰居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自從搬到士林區福華路十幾年來,不分季節不分早晚隨時有後棟住戶從頂樓往防火巷直接大量的水往樓下沖,多次反映給里長也未獲得改善!前後棟的鄰居很多後陽台都漏水長壁癌等等,不堪其擾!請市長作主,還給我們一個安靜乾淨沒有登革熱疑慮的居住環境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環保局、建築管理工程處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環保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4/10/30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3.10.30北市環三士字第103374261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來信反映本市士林區福華路141巷10號4樓住戶相關問題並對回復不滿意案,已再交由本局彙辦,謹將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局:
(一)本局士林區清潔隊再於103年10月27日下午派員至該處查看,該處4樓及頂樓均已燒毀,另詢問其樓下鄰居表示,該處於26日晚上發生火災,該住戶送醫後已死亡。
(二)非常感謝您熱心反映市容問題及對環保的貢獻,若您對上述說明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逕洽士林區清潔隊李文正分隊長(電話:28830962),我們非常樂意為您服務。
二、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一)經本處了解本案係屬私權,建請逕洽當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二)承辦人:吳重德(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343)
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吳盛忠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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